同一小区为何物管费标准不一样?建议重选物业企业,统一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白建伟)12月7日上午,家住乐山中心城区五洲汉唐小区的市民李先生拨打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称自己所在的五洲汉唐小区物业管理费存在不同标准,想咨询相关部门是否有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政策。
接到市民反映后,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将事项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处理。
12月10日上午,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胡健瑞通过电话向李先生回复称,经查,五洲汉唐小区一共4期,分批次(期)由乐山五洲置业发展公司开发建设,每批次(期)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投标,由乐山五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的乐山三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洲汉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相关合同已按要求备案,因此小区存在不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按照《五洲汉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李先生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十一条第三款中,明确查阅物业费收费标准相关内容。
目前,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已经建议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统一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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