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集中销毁问题食品

乐山日报 2020-10-14 08: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甘国江)10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携手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企业在市中区苏稽镇集中销毁了总计3200余件、重约7.68吨的不合格、过期食品,价值200余万元。

记者在集中处理点看到,这次集中销毁的货品都是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过期食品,其中主要以“8·18”洪灾中被洪水浸泡过的酒类为主。

“被洪水浸泡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为了避免这些酒类流入市场,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所以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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