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多部门联合开展禁捕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宋宇凡)8月11日,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森警大队和苏稽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禁捕执法小组,联合开展长江流域全面禁捕执法行动,对青衣江沿岸苏稽镇的农家乐、餐馆、卖鱼摊点进行突击检查。
“电鱼器、捕鱼电网这些都是违法工具,请严格按照要求严禁使用。”当日上午,执法小组来到苏稽镇徐浩村一家集垂钓、餐饮、娱乐的农家乐,对该农家乐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并销毁禁用渔网3副,收缴禁用渔网2副、背包式电瓶1个、电鱼器2个,并对农家乐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苏稽大道,执法人员对两家招牌带有“河鲜”字样的餐馆提出整改要求。“现在禁止贩卖野生鱼,请立即放生。”在青衣江一桥附近,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两处卖鱼摊点,并现场放生野生河鱼1公斤。
据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向文安介绍,禁捕执法活动是该局常态化开展的一项工作。截至今年7月,该局联合多部门出动执法车360余辆次、执法船260余艘次、执法人员2990余人次,办理一般程序渔政案件18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禁渔期收缴鱼竿500余根,清除地笼网具等1000余个,收缴违法捕鱼船只10艘。接受群众举报电话300余个,处理心连心热线交办的涉鱼案件350余件。检查涉鱼餐馆15家,处理违法经营野生鱼案件4起,没收野生鱼并当场放生3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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