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交通违法暂扣车辆依法处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队将对2020年5月25日前因交通违法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置。请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被扣留机动车合法证明并补办相应手续后及时到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办理车辆返还事宜。通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处理交通违法车辆清单》详见乐山交警直属一大队官方微信、微博。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0年6月5日
新闻推荐
高中办学至今乐山外校共培养出了9位全市高考文理科第一名运动场上展风采激情飞扬现活力一年一度的艺术节晚会让艺术之花...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