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四川经济日报 2020-01-02 06:42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乐山讯(记者 蒋培路)记者从乐山市获悉,《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条例》于2017年被列入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是乐山继《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和《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后新一轮出台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首次由设区的市对世界双遗产保护进行的专门立法。

《条例》从立项提出、调研起草到公布实施,历时两年有余。《条例》共六章42条,分为总则、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乐山大佛的保护工作从此迈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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