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

三江都市报 2019-09-04 07:35 大字

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斑马线上人与车之间的关系,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经过长期的“文明交通”宣传,乐山驾驶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有所提升,但斑马线上的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机动车:行人正在过马路却不停车让行

2日上午9时许,乐山中心城区柏杨中路-嘉兴路路口车流量、人流量偏大,且车速较快。由于此处没有设置红绿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保持和谐的通行秩序,只能靠相互礼让。记者在现场看到,行人们通常会选择车流间隙,或在确认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快速通过斑马线。然而,面对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有的小车并没有主动让行的意思,而是减缓速度由行人之间穿行而过。在乐山广场转盘柏杨中路靠西方向的路口也存在类似的情况,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一些小车非但不主动让行,还按响喇叭提醒行人避让,甚至冲到斑马线上,逼停行人,险象环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现在很多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都做到了主动礼让斑马线,很暖心,但少数车辆还是要和行人‘争抢’斑马线,不仅看起来不文明,而且还不安全。”家住乐山广场附近的市民吴女士说,每位市民,不管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文明参与交通,做守法、文明好市民。

市民张女士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查处;在部分路口设置电子监控进行抓拍;同时,在人流量大、具备设置条件的道路修建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方便行人安全过马路。

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过马路

乐山广场转盘凤凰路南段路口地处繁华地段,邻近乐山广场和北京华联超市,附近还有不少居住区和办公区,因此该路口人流量大。为方便行人通行,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在这里设置了移动式红绿灯,然而少数行人过马路的标准却不是“红灯停绿灯行”。

2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发现,虽然路口的红绿灯很显眼,但有的行人却无视其存在,只要通过的机动车不多,他们就会闯红灯通过斑马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行人闯红灯的理由往往是‘反正都没车经过,何必空等’,他们抢到的是数秒钟时间,丢失的却是公德和守法意识。”市民于女士说,不管是否有车经过,只要设置了红绿灯,行人就应该按其信号指示通行,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道路交通环境才会更加安全、有序、文明。

记者  罗晓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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