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整治 全力推进创卫 专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龚启文
当前,乐山市创卫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作为开展创卫的工作重要职能部门,市公安局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冰。
记者:在乐山市创卫工作中,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李冰:市公安局主要承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犬只管理,并配合城管等部门开展创卫相关工作。
在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方面,严格执行“违停必拖移、拖移必重处、重处必曝光、曝光必损誉”的“四必”处罚措施,重点加大对上下班、夜间就餐高峰期商圈、餐饮集中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制定《乐山中心城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方案》《乐山中心城区人行道机动车乱停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采用领导包片、民警包段、岗组长包点的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排查中心城区重点区域28个,重点路段55条。
在规范犬只管理方面,采取“四抓四提升”大力推进文明养犬,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遏制,流浪犬数量大幅减少,城市犬只管理不断规范,有力推进了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抓组织,提升整治工作格局;二是抓宣传,提升文明养犬意识,通过电视、通告、宣传单、宣传车、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宣传,电视台播出文明养犬宣传片4期、滚动播出宣传标语900条(次),发放通告2000份、发放宣传单15000份,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10次,中心城区8台宣传车巡回宣传文明养犬常识;三是抓整治,提升文明养犬自觉,在向市政府报送《乐山市犬只立法建议》的同时,对城区犬只管理乱象进行重拳整治,公安和城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3个街面犬只整治专业队,巡查捕捉流浪敞放犬只,劝导训诫不文明养犬行为;四是抓管理,提升文明养犬规范,(紧转第2版)(紧接第1版)以办理《防疫证》和《养犬登记证》为切入点,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文明养犬规范。
记者:经过一段时间努力,目前创卫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李冰: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停车辆37.21万起,市中区拖移乱停乱放1645台;共纠正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3171人次,对轻微违法进行警告2422人次;暂扣人力三轮车210辆,收缴非法安装141台,销毁非法运营三轮车19辆,处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404起。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和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工作、犬只管理等成效显著。
记者:接下来市公安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创卫工作?
李冰: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压实目标责任。继续严格执行“四必”处罚措施。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中村、车站、码头等路段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反弹;继续对中心城区犬只管理乱象进行重拳整治,尤其对乐山广场、市体育中心等重点区域,在19时至21时开展重点整治;落实每条街道社区民警、交警、巡警、社区干部的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积极提供辖区流浪犬线索,形成快速反应,立体整治的工作合力;对现场发现张贴“小广告”行为,及时交派出所处理,对“小广告”电话及时抄送通讯运营商停机处理。
二是强化协同作战,深化“街长制”工作。继续以“街长制”工作为抓手,主动与住建、城管、卫生、市场监督、社区、街道办、沿街企事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整合力量,编配工作专班,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确保“街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深入推进,成效巩固。
三是组织攻坚队伍,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继续与市城管等部门组织攻坚队伍,强化整治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合理引导,逐步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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