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增强学生防毒意识

乐山日报 2019-06-11 08:13 大字

庭审现场■记者周洁文/图

“我知道吸毒的危害了,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法庭上,被告人王某后悔地说……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强化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面禁毒的良好氛围,昨(10)日下午,市中区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市中区公安分局联合在乐山师范学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市中区人民法院在该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此次庭审邀请了5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10名新任命的陪审员及乐山师范学院近百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进校园强化禁毒宣传教育

当日下午3时,清脆的法槌声在乐山师范学院敲响,今年31岁的王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18日,王某从曾某处以1300元购买了冰毒,之后,王某再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谢某某,后被民警当场挡获,现场查获冰毒可疑物两包,经称量净重共计4.84克。经鉴定,送检材料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王某还在其出租房内容留高某等5名吸毒人员以“吹壶壶”方式吸食毒品冰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法庭上,在公诉人的发问下,王某陈述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据了解,王某曾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在沾染毒品后,他的工资都用于购买毒品。而当失去工作、无经济来源后,为了购买毒品,他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在法庭上,王某表示自己知道毒品的危害,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当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王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扣押在案的毒品、吸毒工具以及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送法进校园让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在当日的庭审现场,旁听庭审的师生们认真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通过直观的庭审、真实的案例,进一步了解了刑事案件程序、毒品的危害等相关知识。

宣判后,市中区公安分局民警还带领师生们参观了禁毒宣传展览,现场展示的30余种仿真毒品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民警就如何识别毒品并抵御毒品危害进行了宣讲。

活动结束后,参与旁听庭审的学生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他们表示,送法进校园活动犹如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他们认识和了解到了毒品的危害,今后他们将树立“识毒、防毒、拒毒”的正确观念,远离毒品。

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龚卫东教授也为活动点赞。他表示,送法进校园的活动形式非常好,让学生能充分认识到毒品对社会、家庭以及自己的危害,希望同学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同时也希望司法实务部门与该校的法学教育有更多的对接和互动,从而为国家、社会培养出更多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

新闻推荐

6月22日晚可查询高考成绩

高考结束,考生们走出考场。父亲用鲜花庆祝女儿高考结束考点外,民警维持秩序,全力护航高考。本报讯(记者张力文/图)2019年...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