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

乐山日报 2019-03-04 07:37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玉佳记者罗曦)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在中心城区开展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审查对象包括乐山市范围内市属及市属以上国有控股企业,中心城区范围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中心城区范围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此次审查内容为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年度审查的用人单位,以及拒不参加年度审查、拒不提供年度审查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据相关法规,限期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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