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起 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可进行普通高中招生

乐山日报 2019-02-18 07: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力)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增加普通高中办学的批复》,同意该校增加普通高中办学。

据了解,市教育局在批复中提出以下意见: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从2019年秋季起可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建设,确保高标准达到国家高中办学条件;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办出特色,办出品牌。此外,市中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教育教学、招生、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招生。

此前,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高中办学条件进行了复核评审,认为该学校已基本达到增加普通高中办学的基础条件。

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负责人表示,该校将把学生、家长、社会对优质教育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全力以赴建设高水平特色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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