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首例非法采砂案

四川法制报 2018-11-29 01:01 大字

本报讯(林辉)近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名涉嫌非法采矿罪犯罪嫌疑人,这是该院批捕的首例非法采砂案。

据悉,2016年至今年,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多次以自行开采或者承包给他人开采的方式,将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乡某村江沟泄洪洞出水口附近河道内的砂石进行开采贩卖,经审查认定的非法获利金额达60余万元。江某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

长期以来,金口河区检察院践行绿色理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以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采矿、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为金口河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高质量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闻推荐

乐山沙湾区嘉农镇:轿车冲上公交站台致7人死亡4人受伤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昕锋丁伟)11月27日上午,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苏(稽)沙(湾)路王场村段,一辆汽车冲上公交站台,造成多人死伤。...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