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境外结伙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骗诈骗133万余元

三江都市报 2018-11-15 07:37 大字

昨(14)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诈骗集团的10名成员在法庭受审。

据悉,该案是乐山审理的首例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案中诈骗集团于2017年3月至9月中旬在柬埔寨通过冒充公安民警、检察官,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该案涉案金额达1334134元。

A

境外结伙分工明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昨日上午10时许,10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被告席。这些被告中,有3名男性,7名女性,分别来自福建、重庆、台湾,文化程度大多是初中或高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4岁。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9月以来,“乐哥”(台湾人,在逃)、“宝哥”(四川人,在逃)等人在柬埔寨拜林市组织被告人王某某、潘某、林某某、何某、尤某某等人成立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诈骗集团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全体成员集中生活、工作在相对封闭的住处,由“乐哥”、“宝哥”等人担任管理者,下设电脑手和一线、二线、三线话务员等。

其中,电脑手负责维护网络、线路畅通,并对使用的电话进行改号。

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一线话务员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民警给被害人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等犯罪,以其应自证清白要接受某大城市(上海或天津、武汉等)公安局的调查为由,把电话转接至二线话务员。

随后,二线话务员使用改过号的电话再假冒该城市公安机关干警,恐吓被害人,或者通过微信、传真、虚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向被害人展示“拘捕令”,并告知被害人其身份被用于洗钱,须配合检查机关工作以自证清白,又故意将电话转接给该城市人民检察院的三线话务员。

紧接着,三线话务员再假冒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诱骗被害人把钱存入所谓的“国家账户”,随后将款项转移提现。

2017年8月至9月18日,该诈骗集团拨打诈骗电话207837次,诈取9名被害人133万余元,最高金额近52万,最少的1800元。

B

团伙成员上岗前都要接受“专业培训”

在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受审的10名被告在团伙中分别承担的角色有一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三线话务员,以及在集团做饭的厨师。

在窝点内,他们先后接受了该诈骗集团统一的食宿安排和诈骗技术培训,学习了统一的组织纪律和奖惩措施,拟定了自己的工作代号。

在诈骗期间,“话务员”会按照事先设定好的“剧本”与被害人通话,诱使他人上当受骗。

被告人何某在被带上法庭时,不停地抹着眼泪。31岁的她,是福建省厦门市人。

“我去年去过柬埔寨两次,第一次去是学习,第二次在柬埔寨呆了三四个月,去年8月才开始上班,9月中旬离开。”何某说,她通过别人介绍加入该诈骗集团,在集团中做一线话务员,每个月底薪有6000多元。

在实施诈骗期间,她诈骗成功了一次,骗取受害人5000元,诈骗集团给其提成250元。加上工作期间的底薪,她共拿到13000元。

C

沙湾一受害者被骗18万余元

在该诈骗集团疯狂作案期间,有多个被告人掉入了他们精心设置的陷阱,沙湾区的廖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廖女士今年40岁。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她接到了一名女士用座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该女士自称是乐山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她问我认不认识李静(音),我说不认识,她说不认识咋会在李静住宿的地方搜到你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廖女士说,在电话中,这名女士说话很凶、态度很恶。

当天,接连的电话轰炸,让廖女士感到害怕。多个自称为乐山、北京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人告知她涉嫌一起洗钱案件,让其接受调查并将名下账户内财产转移到“检察院”提供的安全账户。

“他们一直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别人打不进来,我也打不出去,就像是被他们控制了一样,直到晚上还在给我打电话。”

在诈骗集团的指引下,8月26日至27日,廖女士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打入18万余元。

之后,得知被骗的廖女士才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某、潘某等10名被告,在境外结伙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技术,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34134元,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该案从上午10时许审理至下午4时许,案件将择期宣判。

记者  周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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