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紧钱袋子 莫被“区块链”忽悠

三江都市报 2018-09-04 07:57 大字

资料图片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非法集资伎俩,投资者千万要注意识别。那么,这些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广大市民需要如何防范呢?

拒绝套路认清“三大特征”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通过“虚拟货币”等多种方式吸收资金,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然而,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记者了解到,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市民在投资时,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根据《提示》,我们了解到这类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

①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②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③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虚拟货币”具迷惑性 “一夜致富”不可取

“央行曾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兴业银行乐山支行工作人员宋女士告诉记者,所谓“虚拟货币”投资,其实是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投资活动之所以受到广大群众欢迎,是因为此类货币没有固定价格,没有涨跌幅限制,可24小时交易,加上许多投资者刚开始能够从中赚取高额的回报,使得更多想“一夜致富”

的人想通过投资虚拟货币走上发家致富捷径。

此外,《提示》还指出,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在非法集资不法分子选择的诈骗对象方面,非法集资侵害对象涉及各年龄、收入和职业人群,特别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众多案件中不少消费者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非法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记者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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