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邀请公民旁听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程,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8月30日14: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厅。
三、会议主要议程:1. 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18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 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 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决算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本次会议公民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能证明在乐山市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有效证件的公民,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五、旁听公民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其旁听会议。
六、公民旁听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地点: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305室。
联系人:段大庆0833—2136050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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