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乐山日报 2018-07-30 07: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7月28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五通桥区纪委日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荣,规建股股长樊鑫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8月,唐荣和樊鑫在参与某企业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中,以“专家评审费”的名义每人收受该企业红包礼金1000元。2018年6月,唐荣、樊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元春,水政水资源股原负责人纪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8月,缪元春和纪涛在组织和参与某企业水资源论证工作中,以“专家评审费”名义分别收受该企业红包礼金1000元、2000元。2018年6月,缪元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通桥区安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权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8月,李朝权在参与某企业水资源论证工作中,以“专家评审费”名义收受该企业红包礼金1000元。2018年6月,李朝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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