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2.5万元买本驾驶证却是假的
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乐山市民黄先生是一名焊工,由于需要经常奔波揽活,他一心想考取驾驶证,可他连考5次科目一都没通过,心灰意冷的他花2.5万元买了个证,没想到到手的是假证。
黄先生今年51岁,是市中区青平镇高堰村人,他一直希望早日考取驾驶证,好开着面包车出去干活儿,可事情却没那么顺利。“先后考了5次科目一,都没过。”黄先生说,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他不能正确理解题目的意思,考了5次都失败了,他完全失去了信心。今年5月,他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附近认识了代人处理违章等业务的李某。
听说李某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办到驾驶证,但要收费2.5万元,黄某虽然觉得有点贵,但拿证心切的他还是答应了,他交给李某5000元定金,在催促几次后,直到8月底,李某才打电话称驾驶证办好了,但是要先把尾款2万元付清。
9月18日上午,满心欢喜的黄先生在车管所大院里从李某手中接过了驾驶证,然而,当他打开驾驶证时,却傻了眼,里面还有一张身份证,而且驾驶证和身份证上只有照片头像是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地址都不是他的。发现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是假的,黄先生连忙四处寻找已经离去的李某。
大概1个小时后,李某在车管所大门附近被其他找他办业务未果的人截住,黄先生闻讯赶到,拨打了110报了警。李某承认收了黄先生2.5万元,但他说驾驶证是通过另外的人办的。目前,市中区警方已经受理此案。在派出所调查期间,李某退还了黄先生2.5万元。黄先生表示,自己要好好学习,再去考一次,拿到正规的驾驶证,心里才踏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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