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模式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民在宣传点翻看劳动维权宣传资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从监察网络、纠纷调解、市场整治等三个方面构建“体系+信访”模式,全方位塑造城乡一体化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大体系,花大力气处理群众线上线下信访,依法保障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
没仔细看合同
月薪2100元变成1500元
5日,市中区杨湾乡村民余顺英吃过午饭后,准备去厂里上班,这是她今年找的第二份工作。“这次找工作,我比上一次多留了个心眼,这多亏了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政策解释。”
原来,2017年春节后,余顺英和朋友无意中看到一则招聘广告,某小型私营企业招聘生产线工人,每月工资2100元。余大姐参加了面试并被顺利录取。
“签合同时,由于合同页数多,我没仔细看就在指定的地方签了字。”余顺英回忆说。
余顺英的工作是包装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虽然很累,但想到有不错的酬劳,她还是很高兴。“第一个月我是中途去的,没拿到足月工资。第二个月干满了,拿了2000元。”余顺英说,虽然和招聘广告上说的有些差异,但她觉得还在接受范围之内。
到6月时,余顺英发现到手的5月份工资只有1500元,其他同事的工资也少了。“老板对大家的解释是产量上不去就要扣工资。但这不能怪我们,老板买回新的机器,但没请专业人员来指导,工人们自己摸索,一知半解,产量肯定上不去。”余顺英于6月中旬辞职,并到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相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后,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该私营企业老板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执法人员告诉我,当时我签合同时没看内容,里面写的每月工资不是2100元,而是1500元。”余顺英说。
目前,余顺英已经在另一家企业上班,她告诉记者,在听了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讲解政策法规后,她以后签合同一定会把内容看得清清楚楚。
深入基层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倾听劳动者呼声,这绝不是口头说说而已。近年来,市中区人社局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行了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制和服务联系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三位一体”网络建设,以打造“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为核心工作,加强区级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在以乐山中心城区为主的全区20多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及乐山市工业集中区设立了31个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窗口。同时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区域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或调解员,实现一般信访乡镇、街道调解处理,疑难复杂信访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仲裁调解部门共同参与处理。
此外,市人社局建立了工伤保险作为项目审批前置的机制,全面实行建筑工地用工备案、农民工工资实名登记和银行代发“三项制度”。目前,开工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到90%,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比例90%,维护建筑领域劳动者权益。今年1至7月,该局接待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800余人次,其中承办网络和书记信箱、市长热线、市局领导批示交办案件48件次,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今年1至7月受理举报投诉166件,为429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04.432万元,依法保障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中区人社局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原则,坚持实行劳动纠纷多方参与调解机制,发挥乡镇、社区、企业工会组织和民间调解组织作用,促进用工双方协调沟通,坚持在沟通中用法律法规准确界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界限,注重把劳动纠纷、人事争议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规范劳动仲裁办案程序,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1至7月,该局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166起,结案率为100%,受理案件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实现信访量近年来持续减少。
记者 罗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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