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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沫若书院”徽标的公告

三江都市报 2017-08-22 20:58 大字

为更好地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乐山沫若书院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沫若书院”徽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关于乐山沫若书院

乐山沫若书院是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的社会文化组织,其宗旨为“崇文弘德,成风化人;凝聚人才,厚植文脉;兼容并蓄,传承创新”,主要通过学术研究、传承活动、论坛讲座、培训交流等形式,力争建设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基地、乐山地方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对外展示乐山形象的城市名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

二、应征作品要求

1.徽标须具有“乐山沫若书院”文字或形象元素。

2.徽标创意及构图须具有浓厚传统文化气息。

3.徽标须易识别、易制作,引人注目,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延展性。

4.应征作品须附简要《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5.徽标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作品规格

徽标投稿标准均采用A4幅面,其中徽标使用彩色图形设计。

四、提交方式

请将徽标作品一式两份,并附带详细个人(单位)信息、通讯地址、联络方式、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投稿(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73号乐山市图书馆办公室;邮政编码:614000;联系电话:0833-5182166;QQ邮箱:1079248483@qq.com)。请在函件上注明“乐山沫若书院徽标征集”字样。同时,应征者应提交徽标的电子版。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乐山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徽标最终入选作品1件,奖金2000元;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200元。

七、截稿日期

2017年9月5日(邮寄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在评选结果公布之前,应征者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参评作品。

3.徽标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与版权,归乐山沫若书院所有。

4.乐山沫若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乐山沫若书院筹备组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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