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有姓有照片“老赖”们现“原形”
本报讯(记者方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昨(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7年第一期全市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96个“老赖”被曝光。其中,个人36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136个。与往次不同,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联合惩戒方式,与公安部门合作,不仅公布了“老赖”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更是同步曝光了“老赖”的照片,让“老赖”们现原形,承担因为失信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
据悉,失信被执行人将在高消费及其他消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在法院发布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信息。
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老赖”们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欢迎市民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市民可通过“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查看“老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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