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乐山最美乡村公路“随手拍”摄影大赛征稿万元奖金等你来拿
为全面展示乐山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设的浓厚氛围,凝聚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强大的群众力量,鞭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更好条件。根据乐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之农村公路惠民行动的要求,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乐山市公路局、乐山新闻网拟举办乐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之农村公路惠民行动——寻找最美农村公路“随手拍”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8月10日起开始征稿,最高奖金10000元。
本次大赛围绕“最美乐山乡村公路”主题,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和幸福生活,彰显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崭新面貌和独特魅力。
据了解,本次大赛作品征集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30日,投稿时作者必须对照片内容进行不少于300字的文字阐述。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1月在乐山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
乐山新闻网投稿邮箱:2550679445@qq.com(注明“寻找乐山最美乡村公路”随手拍摄影大赛字样)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8月10日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乐山市辖区内的农村公路。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如拍摄照片与主题无关,将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底,乐山市共管养公路总里程11636.550公里,其中国省道722.392公里,农村公路10419.193公里(县道1238.791公里,乡道1224.291公里,村道7956.111公里),专用道494.965公里,基本实现“密织成网”。
“十三五”期间,乐山市将新(改)建县乡公路1700公里,通村公路5100公里。其中,2016年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县乡道301.6公里,通村公路848.1公里。2017年,截至6月底已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县乡道24.9公里,通村公路788.5公里。下半年,还将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县乡道600公里,通村公路938公里。还在等什么,赶快拿起你的相机拍下你眼中最美的乡村公路吧!
附: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8月10日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乐山市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如拍摄照片与主题无关,将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为原图。每件作品(每张照片或者每组图片应注明是单张照片参赛还是以组图形式参赛)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不少于300字)、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投稿作品没有按此格式进行投稿,或投稿内容不完整,将视为无效稿件。
5、相机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B,且使用RAW格式拍摄。手机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1MB。主办方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参与比赛,即视为授予主办方在媒体、画册、展览、发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在媒体上展示的作品并非当然的获奖作品。
7、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拍摄地点不在乐山辖区内、拍摄内容非乐山农村公路、拍摄时间不是2017年8月之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在此期间,对有争议的照片,主、承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照片原始载体(相机、手机、摄像机等)上的原始拍摄记录,请参赛者妥善保管照片。如参赛者无法提供,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8、如同一作者多次投稿,则该作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作品参加最后比赛。
9、此次大赛,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均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10、参赛者自愿拍摄照片,应注意自身安全。因拍照发生的意外,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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