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消费质量报 2020-03-15 11:09 大字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乐山市消委会日前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新车行2公里出问题,消委调解获换车

[案情]莫先生花费15.3万在沐川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起亚城市越野车,2019年2月17日提车当天行驶2公里,汽车熄火无法打火。最后确定是汽车发动机问题。莫先生向沐川县消委会投诉,要求退钱或者换车。

[处理过程及结果]沐川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汽车销售公司进行调查。经调解,某汽车销售公司为消费者换同款新车。

[案例评析]消费者购买的新汽车驾驶不到2公里出现问题,汽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进行退换。

案例2

美容院虚假宣传消委调解促维权

[案情]2019年1月8日,沙湾区消委会接到黄某投诉称沙湾某美容院误导他母亲美容消费,与经营者协商退款无果,请求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沙湾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3573元。

[案例评析]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美容院的做法存在虚假宣传。

案例3

健身房内锻炼受伤获赔偿

[案情]2019年3月3日,消费者张某带自己9岁的儿子在峨眉山市某健身房游泳时脚不慎被划伤,张某认为消费者在健身房消费过程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健身房应当给予一定赔偿,协商未果,随即投诉到峨眉山市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峨眉山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健身房支付消费者医药费400元和营养精神补偿费300元。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因商家在提供培训服务时,产生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依据《消法》规定,健身房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4

气表分户收费高,消协解忧获维权

[案情]2018年12月2日,井研县研城镇某小区住户接井研县某燃气有限公司通知,要求14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且每户交分户改造费1900元。该14户住户认为燃气公司收费太高,多次交涉未果,2019年1月6日,该14户住户以彭某为代表联名投诉到井研县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井研县消委会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经消委会招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燃气公司以1000元/户的价格实行分户改造,并在3天内实施改造。

[案例评析]井研县某燃气公司的行为是利用自己优势,采用不公平、不合理收费,强制与消费者交易。

案例5

汽车销售多收保险费,消委维权获退款

[案情]2019年4月4日,井研县消委会接到井研县研城镇市民陈先生投诉称其于2019年3月27日,在乐山某汽车公司井研分销店购买某品牌H2型汽车一台,载明6500元用于缴纳汽车保险费,但提车时该汽车销售公司只出具交强险保单。遂到井研县消委会投诉,要求核实预付6500元用于购买保险费的真实金额。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投诉后,井研县消委会立即开展调查和调解。经查明核实该车购买商业险3125元、交强险950元、车船税250元,合计支付保费4325元,比预交的6500元多收了2175元。责成汽车销售公司立即退还多收部分2175元给消费者。

[案例评析]本案中,汽车销售公司多收保险费,并拒不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的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案例6

购二手车未告知真实信息,退款退车

[案情]2017年12月5日,消费者王先生到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某车行花20.5万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2011款E260L二手轿车,双方签订购车协议中载明该车的里程数是8.4万公里。2019年3月,王先生发现该车发动机不是原厂发动机,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双方发生争议,王先生2019年4月9日投诉到乐山市中区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该公司一次性退还消费者王先生购车款20.5万元。

[案例评析]经营者在销售该汽车时,故意隐瞒了该车维修过发动机和将里程数从20万公里修改为8万公里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案例7

旅店违约引纠纷,消委介入维权

[案情]2019年9月2日,井研县市民谢先生因有客户8个人来井研办事,在某团购网站上选定入住井研县某主题酒店,预定标间4个。当晚11时谢先生引领客人入住该酒店,但总台服务人员却告知标间只剩余一间,要住只能再安排3个单间。谢先生觉得酒店不守信用,遂投诉到井研县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解,酒店方安排6个单间和一个标间供谢先生客户一行8人入住,且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案例评析]本案中,酒店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8

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获补偿

[案情]某消费者投诉称,2019年8月28日在某4S店购买一家用轿车,车辆还未开出4S店,仪表盘便显示变速箱故障。4S店承认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但不同意换车。消费者当即拨打12345投诉热线。

[处理过程及结果]市中区消委会8月28日接投诉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4S店免费更换变速箱模块,于2019年12月2日前补偿投诉人1万元,并赠送3次汽车常规保养。

[案例评析]该案属于消费纠纷,但由于双方不能有效沟通,有可能转换为治安问题或刑事案件。此次纠纷调解避免其从受害一方转换为施害一方,对避免小事化大起到了关键作用。

案例9

八万死鱼,调解获巨赔

[案情]2019年6月24日凌晨5点,井研县三江镇郝某某的鱼塘的叉尾鮰几万斤叉尾鮰出现浮头及死亡。郝某某遂致电向该县消委会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由卖鱼药的蒋某某整塘包干处理鱼塘的鱼,按总价63.6万元(后二次调解商定为59.4万元)赔偿郝某某。

[案例评析]本案中,鱼药销售方销售过期的鱼药并且该鱼药不能用于消费者所需医治的鱼品种,造成消费者养殖的鱼浮头和大量死亡,责任在销售方,理应赔偿。

案例10

网购到假冒电器成功维权

[案情]2017年1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一家名叫“某品牌网销店铺”购买一台某品牌热水器,2019年1月该热水器出现质量问题,王先生联系该品牌售后人员维修时发现该产品是假冒产品,于是到峨边县保护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受理此投诉后,峨边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品牌公司取得联系,并与该网络购物平台联系,要求为消费者全额退款。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峨边县消委会充分利用中消协“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成功快速维权的做法值得借鉴。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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