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老赖”还款

乐山日报 2018-07-12 07:46 大字

(资料图片)本报讯(记者 周洁)日前,井研县人民法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老赖”刘某某,进行司法拘留。被拘留后,刘某某仍存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不过,在听说不还钱会被再次拘留后,刘某某彻底慌了,赶紧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资金,归还了申请执行人的借款。

刘某某今年26岁,井研县人。2016年11月6日,急需用钱的他,向万某某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息2%。2016年11月19日、2017年1月18日,刘某某又两次向黄某借款共计5万元,约定月利息是2%。

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刘某某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无奈之下,今年1月2日,黄某和万某某将刘某某起诉至井研县人民法院。3月26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在4月16日前归还黄某本息合计6万元,归还万某某本息合计6万元。

4月17日,仍未收回借款的黄某和万某某,到井研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正常的办案流程无法找到刘某某本人,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刘某某依法传唤到案,但其未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严重后果,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许诺“空头支票”。

为促使被执行人正视现实,执行法官及时向其宣布司法拘留决定。在司法拘留期间,刘某某依然心存侥幸,认为只要熬过了拘留期便万事大吉。

为此,在第一轮司法拘留措施即将届满之日,为完全打消刘某某以拖待变的心理,迫使其回到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执行法官经过案情分析,毅然对其作出再次拘留15日的决定。

当刘某某被告知须继续留在拘留所时,其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至此,他才认识到法院对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慌乱中的刘某某开始向所有认识的亲朋好友筹措资金,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法院第二次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的次日,刘某某将案款12万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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