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地沟油”火锅店被处30倍罚款

四川法制报 2019-06-06 01:39 大字

本报全媒体记者 徐毓蔚

食品公司生产销售“地沟油”,将其下游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后,按一定比例重新加工制成火锅底料再销售给下游餐饮单位,形成回收-生产-销售-再回收-再生产的闭环,已涉嫌犯罪。餐饮单位将非食品原料(废弃油脂)制成的火锅底料销售给客人食用,构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被处以货值金额24至30倍的罚款……

昨(5)日上午,“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总结会在泸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行动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850件,案值29232.87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并经司法机关立案的案件157件。当天,会议还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件,本报选取了其中4起案件予以报道,其中就包括这起制售“地沟油”案件。

十大典型案件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西驴道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网络传销食品案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南充市顺庆区孙思邈健康保健馆虚假宣传案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四川留步食品有限公司回收“地沟油”制售火锅底料系列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蒋某熙无照经营未经检疫和超过保质期冷冻肉制品案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成都市慧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超声诊断仪案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李某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广安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西伊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经认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压配电箱案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随州市钟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案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石某制售假冒“美孚”“长城”“壳牌”等注册商标润滑油案

乐山市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犍为县薇姿美容院虚假宣传和使用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案

案件一 组织跨境网络传销 当事人被罚没3100万

■案情介绍

当事人利用“香港摩天”线上购物、会员管理平台及微信等网络手段,以“红酒”“矿产”“房车”等项目吸引参与者投资。参与者通过认购“红酒”“产品码”等成为会员,发展下线。当事人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计酬方式进行返利,参与资金最终以投资款的形式汇入当事人账户。经审计,当事人共收取涉案资金2979万余元。当事人在“香港摩天”跨境网络传销活动中收取传销参与者缴纳的传销资金,为传销活动的实施、扩大起重要作用,实质起到传销组织者的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979万余元,并处罚款120万余元,罚没合计3100万元。

■案件评析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传销的危害越来越大,较之传统的传销方式,网络传销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及欺骗性,查处难度较大。本案涉及全国多地、多个违法主体,涉案金额巨大。目前,该案已执行罚没入库1700万元。本案的查办有效地打击了“保健”市场、互联网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成效,尽全力铲除传销“毒瘤”。

案件二 制售“地沟油”底料 上下游单位一起遭

■案情介绍

经群众举报,2018年11月,自贡市食药监局、自贡高新区食药监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组成专案组,一举查获四川留步食品有限公司回收废弃油脂生产销售火锅底料系列案,并将该公司及涉嫌使用其所生产的火锅底料的6家餐饮企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经侦查,公安机关对其中不构成刑事犯罪的3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别退回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该3家餐饮单位在购进涉案火锅底料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原料控制把关不严,对生产企业在送火锅底料的同时用销售火锅底料的部分价款回收废弃油脂的行为未尽到审慎责任,导致将非食品原料(废弃油脂)制成的火锅底料销售给客人食用,构成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机关分别给予该3家餐饮单位货值金额24至30倍的罚款,同时给予没收违法产品、违法所得和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禁业限制,罚没款共计1700余万元。其余4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已刑拘4人。

■案件评析

这起生产销售“地沟油”系列案系生产企业利用合法外衣,将其下游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后,按一定比例重新加工制成火锅底料再销售给下游餐饮单位,形成回收-生产-销售-再回收-再生产的闭环。“地沟油”犯罪向来具有犯罪行为隐蔽和取证难的特征,本案中,执法机关通过近2个月的蹲守摸排和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公众消费信心。同时,本案在蹲点摸排期间就提前邀请公安部门介入,确保了每一个关键证据不流失,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享证据材料,确保此案顺利办结。

案件三 制售假冒品牌润滑油 非法经营额达575万

■案情介绍

据群众举报,当事人团伙自称“世界名牌润滑油工厂”,长期在德阳近郊生产、销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润滑油。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0日同时对当事人的生产点、库房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与“美孚”“长城”“壳牌”“昆仑”等注册商标相同的润滑油1294桶,商标标识576套,叉车1台,齿轮油泵、离心泵、手动泵等5台,封盖器4个,机动车1台,并依法予以扣押。经查,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润滑油上使用与“美孚”“长城”“壳牌”“昆仑”等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取得上述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将润滑油产品大量销往成都、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宜宾、雅安、攀枝花、自贡、巴中、阿坝等10余个市(州),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非法经营额达575万元。该案已于4月30日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3人,追逃1人已投案自首。

■案件评析

本案系德阳市“春雷行动2019”期间查获的特大“双打”典型案件,涉案区域广、金额巨大。调查过程中,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数月安排人员在当事人加工点附近蹲守观察动向,收集、固定证据,促进案件查实。本案对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润滑油窝点予以全链条打击,有力保护了长城、昆仑、美孚、壳牌等中外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

案件四 400余件未经检疫冷冻鸡爪 差点流入市场

■案情介绍

成都市食药监部门接举报线索,称青白江区银犁市场有一批无检验检疫手续的冷冻肉制品正在下货。经查,当事人自2018年8月起,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冷冻鸡爪、冷冻前蹄髈(前肘)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活动。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从山东聊城购进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的鸡爪等冷冻肉制品合计488件、超过保质期的冷冻猪前肘313件,因查获及时,所有产品未售出,未造成社会危害。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未经检疫、超过保质期的冷冻肉制品合计801件;罚款410万余元。

■案件评析

该案查办之初,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拒不露面。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现场进行控制后,梳理线索细节,通过外围调查,收集证据,缩小问题圈,掌握违法事实。在事实面前,当事人前来接受调查,最终该案顺利办结。本案所涉食品数量极大,金额高,对百姓身体健康危害很大,同时当事人躲避查处经验丰富,案件证据固定难度大。本案的查处,对此类违法行为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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