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法院 依法强制腾退一房屋

乐山日报 2019-03-27 1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方方)近日,在法院执行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干部等的共同努力下,犍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住房进行强制腾退,并对拒不配合、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亲属,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惩罚。

事情起因于一个物权纠纷。

2018年,周某向犍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某腾空、退还租期届满的房屋。经过审理,法院责令蔡某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其租赁到期的住房腾退交付周某。可蔡某某一直未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于是,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蔡某某及家人沟通、反复劝解,但蔡某某仍然拒不配合。

当日下午,犍为县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及执行干警、公证人员、医疗急救人员等的配合下,对蔡某某占用申请执行人周某的住房进行强制腾退。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蔡某某之女徐某某突然采取过激行为,试图阻挠执行。她的过激行为,不仅对正常合法的执法行为造成阻碍,还有可能给自身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在场干警第一时间制止了她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劝导教育。

最终,犍为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于当日将涉案房屋腾退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徐某某因其阻挠执行的行为,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法官提醒:

遵纪守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案件被执行人及家属,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过激的行为试图阻挠,不仅不会阻碍案件的正常执行,还要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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