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汛期非法采砂罚款20万元拆解作业船只五通桥一非法采砂业主受处罚

乐山日报 2018-07-31 07:42 大字

对违法采砂船进行拆解本报讯(记者 张清 文/图)日前,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查处“6.14”五通桥区金粟镇采砂案。7月27日,涉案的3艘违法采砂船在岷江五通桥区金粟镇金江村段的一处岸边被拆解,市水务局组织市中区、五通桥区、犍为县等县(市、区)水务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据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桂多介绍,6月14日,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执法大队、河管股工作人员,对岷江岔河五通桥区金粟镇段进行突击检查时,现场挡获3艘在河中作业的采砂船,并立即展开立案调查。“经查,这3艘采砂船为金粟镇金江村的邹某所租用,其在未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汛期禁采期内擅自开展河道采砂作业,经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测量,实际采砂505立方米。”桂多告诉记者。

依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五通桥区水务和林业局依法对邹某处以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抽取的河砂、没收抽砂机具,以及责令邹某自行对运砂的船舶进行拆解的行政处罚。

市水务局河道管理科负责人侯小勇介绍,近年来,乐山市重拳整治砂石行业,对全市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全面停止辖区内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许可和采砂实施方案审查,对已拍卖许可采砂点、已拍卖许可未进场开采和水电站、河道、航道疏浚项目剩余砂石资源,进行分类处置。

目前,该局对可采区进行规范化管理,与采砂业主签订规范河道采砂责任书,规范采砂业主的采砂行为,累计签订河道修复、安全生产、“双超”治理等相关责任书204份。

侯小勇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规范、清理、取缔采砂场(加工场、堆料场)及侵占河道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非法采砂、违法侵占河道等行为进行重拳打击,维护全市河道生态健康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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