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 犍为25名党员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近日,犍为县纪委通报25起党员酒驾案。25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5月15日,犍为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莹表示,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2017年6月19日,犍为县统战部退休人员屈均田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市中区凌云大厦路口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19日,屈均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7月7日,时任犍为县九井乡农技站工作人员的张德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市中区通江路口50米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张德辉同志曾因故意违纪受到纪律处分,2018年4月19日,张德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1月23日,犍为县下渡乡凯旋村1组组长黄光元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犍为大桥东段路口至广电局路口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19日,黄光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梳理发现,这25起酒驾违法违纪案涵盖了从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的党员酒驾行为。其中,2016年13起,2017年12起。除了上述3起外,剩下的22起分别为:犍为县中医医院党支部书记邹波酒驾案、犍为县双溪乡卫生院院长李超酒驾案、犍为县罗城片区水务管理站工作人吴仕文酒驾案、犍为县海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飚酒驾案、犍为县寿保乡旺家村党员(乐山业品优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守冬酒驾案、犍为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胡小波酒驾案、四川嘉阳集团有限公司嘉阳煤矿职工李兵酒驾案、犍为川南减震器厂职工左成华酒驾案、犍为县罗城镇二龙村党员(和邦集团职工)周成兴酒驾案、犍为县芭沟镇铁牛村党支部书记赵福金酒驾案、犍为县寿保乡双成村党支部书记彭贤周酒驾案、犍为县石溪镇凉桥社区党支部书记李帮涛酒驾案、犍为县石溪镇联盟村村主任罗明海酒驾案、(紧转第2版)(紧接第1版)犍为县同兴乡坳口村纪检小组长杨尚均酒驾案、犍为县清溪镇建新社区工作人员李强酒驾案、犍为县罗城镇沙地村党员余德光酒驾案、犍为县新盛乡红旗村党员龚时光酒驾案、犍为县定文镇新生村党员彭树清酒驾案、犍为县玉屏乡建设村党员周大贵酒驾案、犍为县玉津镇风岭社区党员毛波酒驾案、犍为县新盛乡太平村党员李旭飞酒驾案、犍为县孝姑镇田佳村党员潘福华酒驾案。
今年4月19日,犍为县纪委分别对上述25起酒驾案的当事人给予了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这次对党员酒驾案件的集中处理得益于我们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平台优势,以及健全的线索移送机制。”周莹表示,犍为县交警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成员单位之一,目前每个月都会将所查到的酒驾案件全部移送到县纪委,通过比对后,从其中筛选出党员干部的酒驾案件,并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综合这些酒驾案,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法纪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敬畏意识缺乏。他们以身试法,触碰底线,严重影响党员形象。”周莹表示,为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最终选择了集中处分的方式。希望以此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社会公德,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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