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执行110”出击 1小时内执行完毕

宜宾日报 2021-04-12 00:46 大字

□郑长松 彭屏

“翠屏区法院吗,我是夹江县法院,请求你院协助我院查找一名被执行人。”4月8日11时16分,宜宾翠屏区法院接到乐山市夹江县法院电话,请求协助查找一名在翠屏辖区的被执行人梁某,并采取强制措施。翠屏区法院“执行110”办案团队迅速出动,在12时20分到达目的地,赶在被执行人梁某离开前找到该被执行人,将全案执行完毕。

据了解,夹江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调查到被执行人梁某入住在宜宾市翠屏区某酒店,随时可能离开,为了第一时间控制梁某,夹江县法院向翠屏区法院请求协助,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传送了相关法律文书。

翠屏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协助通知后,查询到法院距离梁某所住的酒店需30分钟车程,而梁某将在30分钟后离开酒店。一刻也不能迟延,翠屏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110”,三名干警驱车赶到酒店,在梁某准备办理离店手续前找到了梁某。梁某见到翠屏区法院的干警非常吃惊,得知是因为夹江法院的执行案件后,心理防线崩溃。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借机向其宣传法律,让梁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将会被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触犯拒执罪的后果,立即表示筹款履行义务。

12时53分,执行干警将梁某带到了法院。梁某通过亲友的筹借,于15时16分交付全部执行款。之后不久,夹江县法院执行人员赶到,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梁某交付的案款转交给夹江县法院。

据了解,为快速高效查人找物,有力惩治“老赖”,翠屏区法院于今年3月设立“执行110”办案团队,负责处置一些紧急执行案件。该案从“执行110”得到指令,快速到达现场将目标带到法院至全院执行完毕,仅用86分钟。“这是我院‘执行110’设立以来,快速处理的首起异地执行案件,在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的同时,精准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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