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母亲河 守护“金山银山”

四川日报 2020-05-09 06:19 大字

□陈杨

乐山三江汇流,岷江、大渡河、青衣江被当地老百姓视为“母亲河”。近年来,作为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之一,乐山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职能,为这幅绿色生态山水画卷添上了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去年3月28日,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盟”成立,乐山市检察机关与成都、阿坝、眉山、宜宾检察机关强化协作,进行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构建岷江生态保护“立体网”。同年9月18日,“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暨英雄烈士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会签仪式”举行,乐山、阿坝、甘孜、雅安、凉山5市州以“检察联盟”的形式,构建起一道跨区域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自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乐山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513件,通过办案,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90余亩;督促行政机关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处,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0余吨;督促追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防空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及各类行政罚款7000余万元。例如,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荞坝乡金华村养猪场污染环境案,促使相关方投入80余万元建立了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项目和有机肥加工厂,惠及周围两个村民小组。

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时,乐山检察机关始终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通过使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交纳生态恢复费等责任,达到打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的多重效果。

2019年3月至6月期间,乐山市夹江县汪某某、易某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电击、下“地笼网”等法律禁用的捕捞方式非法捕捞黄颡鱼、马口鱼等鱼类。在案例办理过程中,夹江县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犯罪嫌疑人将购买的15000余尾鱼苗投放到县域内青衣江中。

据统计,2019年以来,乐山市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补种林木近3万株,造林面积100多亩;向自然水域增殖放流投放鱼苗2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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