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开车这下亏大了
周某因多项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警方供图本报讯(记者罗晓玲)近日,夹江男子周某穿拖鞋开车在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被民警查获,而在接下来的检查中,民警发现,周某竟涉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多项违法行为。
21日下午3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在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开展“迎大庆、保平安”百日整治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轿车驶出站口,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民警注意到驾驶员周某脚上穿的是拖鞋。随后,民警要求周某出示驾驶证和临时号牌,周某在副驾驶室内寻找了一番,称没带驾驶证,表现得神色慌张。民警通过周某的身份信息确认其准驾车型B2E。
经民警反复宣传、询问,周某才交代自己是乐山某4S店的工作人员,他在该车未办理临时号牌、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从成都开回乐山。
据了解,民警依法对周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并扣留该车。周某面临罚款、记分的处罚,而且驾驶证还将被降级。
四川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新买的车必须在临时号牌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已经生效的前提下才能上路。此外,驾驶员驾车建议穿平底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妨碍行车安全的鞋子,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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