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乐山日报 2019-05-16 07:36 大字

本报讯(夹纪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夹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形成的强劲合力,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年3月,夹江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涉黑团伙在界牌镇凤山社区盗采高岭土案件,县纪委监委主动介入调查,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灵活运用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多种手段,充分利用公安对被调查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有利条件,在不启动留置程序的情况下,强化内审外调互动,攻坚克难,5日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紧转第4版)(紧接第1版)发现界牌镇及下辖凤山社区相关干部充当该团伙的“保护伞”,并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随即县纪委监委整合调查力量,于3月7日至22日先后对权志仕、何应胜、徐成清、万永平4名镇、村、社三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在20日内,查清了时任界牌镇人民政府驻凤山村干部权志仕,为该团伙在凤山村非法采矿解决租地纠纷等问题,涉嫌收受贿赂50余万元;时任夹江县界牌镇凤山村主任何应胜,为该团伙在凤山村非法采矿协调道路通行等问题,涉嫌收受贿赂17余万元;时任夹江县界牌镇凤山村党支部书记徐成清,为该团伙非法采矿解决边界纠纷等问题,涉嫌收受贿赂20余万元;时任夹江县界牌镇凤山村五社社长万永平,为该团伙非法采矿解决用工安排等问题,涉嫌收受贿赂15余万元。2018年3月29日,县纪委给予权志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何应胜、徐成清开除党籍处分。上述案件4人于2018年3月30日移送检察机关,县检察院于同年4月3日对上述人员批准逮捕,并于同年5月15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处于审判阶段。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上述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开展责任倒查,相继对界牌镇政府、国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11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并给予相应处分,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责令2个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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