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启用抓拍监控设备的公告

乐山日报 2019-03-07 07:55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夹江县新增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设置地点

西河路夹江中学路段固定测速,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乐夹大道夹江段流动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二、乱停乱放监控抓拍设置地点

漹城镇迎春街、省道103线建辉陶瓷厂路段、省道103线909路口

三、违反禁止标线监控抓拍设置地点

漹城镇东进路口、粮食局路口、体育大道路口、兰园超市路口

四、机动车不按导向行驶监控抓拍设置地点

漹城镇客运中心车站路口、乐电公司路口

五、单向行驶监控抓拍设置地点

漹城镇邓沟路(迎春东路至牌坊路段),禁止车辆从迎春东路方向进入邓沟路;漹城镇邓沟路(牌坊路至瓷都大道段),禁止车辆从瓷都大道方向进入邓沟路。

六、全县境内所有电子警察将对驾驶员及副驾驶在行车过程中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启用时间:2019年3月15日00时。

特此公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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