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阵地”有大作为
马云祥(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黄土司法所供图办公场所面积130平方米,工作人员5人,看起来很“袖珍”的夹江县司法局黄土司法所,日前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小小的乡镇司法所,是如何“炼就”为“全国模范”?我们一起来一探究竟。
规范化建设
提升服务管理质效
黄土司法所地处夹江县黄土镇。近年来,这个面积130平方米、办公用房5间、仅5名工作人员的司法所,经常迎来许多同行的考察和交流。这样的“人气”,源自该司法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据悉,近年来,省司法厅启动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后,黄土司法所快速响应,开展办公场所设备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
同时,该所逐步规范台账、登记,对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一案一档”,基本形成按章办事、卷宗规范的常态化“良性循环”机制。
通过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司法所管理质效,让群众享受到更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60岁的马云祥,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7年,今年到了退休年龄。原本可以过上清闲生活的他,被黄土司法所返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依然坚守在司法行政岗位上。
近年来,黄土司法所始终围绕群众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整合辖区各方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该所在当地先后设立完善1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53名调委会委员、205名调解员,形成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调解网络。有了这张“保护网”,近年来黄土镇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黄土司法所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2件,调处成功240件,调解率100%,成功率为99%。数据的背后,是当地人民调解员的辛勤付出。
此前,夹江某瓷砖厂因市场行情不好、经营管理不善停业。业主李某将工厂租给王某经营,协议租期十年,年租金60万元。但没过多久,李某就欲收回厂房自己经营,王某不同意。随即,李某做出了堵厂门等过激行为,双方矛盾激化。
为化解该起纠纷,马云祥以情交流、以心换心,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协调中让他们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提出解决方案。最后,李某给付王某60万元违约金。这个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许多纠纷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人民调解员要引导矛盾双方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双方能设身处地为对方想,这样再复杂的矛盾都能化解。”马云祥说。
记者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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