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长江拍卖有限公司拍租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1)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扁担洲(夹江)养殖场种养使用权,种养使用权拍租年限三年,面积约1000亩(扁担洲(夹江)养殖场东至江洲小圩堤和长江交接,南至新庄乌沙小圩堤,西至乌沙船舶基地A线道路,北至乌沙船舶基地C线道路),水面具体面积与位置范围、四至界线,由勘测定界报告附图确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以现状承租,经评估,扁担洲(夹江)三年养殖场种养使用权整体拍租起拍价为554000元(具体以评估价作为拍租底价)。
二、拍租时间、地点:2019年2月28日上午10时,池州宾馆十楼2号会议室(池州市长江中路19号)。
三、展示、咨询、竞租登记时间地点:2019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7日,标的物所在地,池州市杏花村宾馆(公司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0566—2020770、13053297008
五、拍租注意事项:
(1)根据委托方要求,承租人(拍租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安全问题由承租方(拍租中标人)自行负责。
(2)承租人(拍租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水法》、《防洪法》、《环境保护法》、《长江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关于“1公里、5公里、15公里”功能区规划要求与环保规定,该水面濒临长江,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证水质安全无污染,严禁人工饲养,严禁人工投放饵料,禁止施肥,禁止网箱、围网、拦网等“三网”养殖,实行天然放养,水面养殖方式、养殖内容、养殖对象、养殖面积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和引起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由承租方(拍租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严禁承租人(拍租中标人)擅自在该承包区域内建设任何附属设施和建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依法拆除,且无任何补偿。
(4)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拍租标的种养使用权租赁经营范围,只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种植和养殖,不得经营其它水生植物,种植限定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竞租人须在拍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扁担洲(夹江)养殖场三年种养使用权拍租总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与委托方签订乌沙镇扁担洲(夹江)养殖场种养使用权三年租赁合同,本次拍租标的由委托方向承租人(拍租中标人)移交,乌沙镇扁担洲(夹江)养殖场种养使用权租期从2019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截止。
(5)上述标的按现状拍租,委托方、拍卖方不担保任何瑕疵,竞租人应自行现场勘察了解标的情况,自已到标的物现场实地勘察,有关事项见拍租文件,凡有意竞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失信不良记录人禁止参加竞租)到我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登记时需交付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交至拍卖公司银行账户),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拍成功后放弃租赁权的竞得人,其竞租保证金转为罚金。
六、工商举报电话:0566-2031615
安徽省池州市长江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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