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统一回复
人社部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每天都会有不少市民想了解社保、医保、劳动保障等政策。2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期,市民来电或网上留言中,最关心的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等问题。
原单位破产到新单位工作怎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市民吴先生前些年在沐川县某企业工作,今年离职到成都市某单位工作,新单位给他在当地购买了社保,要求注销并结转以前的社保账户。但由于吴先生以前就业的企业已申请破产,请问在哪里办理注销手续?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续接吗?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只能办理一张新型社会保障卡,如果吴先生在原参保地办理了新型社会保障卡,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注销该卡才能在现参保地办理新卡。
而办理四川省内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需参保人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将随同转移至新参保地。由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与参保地、年龄、户籍等因素有关,建议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乐山参保人可以拨打市社保局综合业务科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电话为0833-2101933。
如果您是高层次人才一定要知道这个信息
网友高先生即将在2018年6月研究生毕业,他想了解一下,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下一次招聘是什么时候?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以参加应聘吗?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原则上一年举办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可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公告。乐山市的引进对象包括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特殊技能本领人才。引进人才需符合相关条件,比如创新创业团队符合乐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能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博士研究生需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留学归国博士放宽到40岁、硕士35岁。感兴趣的高层次人才,可将报名表(申报表)及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文档,直接向乐山市人才办投递,也可现场报名,还可以拨打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33—2442342咨询。
快退休了发现查不到社保缴费记录符合这些条件就能“亡羊补牢”
市民蒋先生是夹江县某单位职工,今年59岁。1983年,蒋先生到夹江县某单位上班,1996年,蒋先生调到夹江县某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蒋先生称,工作期间,所在单位都按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保。最近蒋先生准备办理退休的相关事宜,却发现社保缴费档案里没有他从1988年到1993年的缴费记录。目前,蒋先生最开始工作的单位早已破产,而蒋先生在调离该单位时没有收到缴费记录卡。现在该怎么办?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蒋先生通过社保经办部门核查,发现期间所在单位确实未参保缴费,根据川人社办发[2016]62号文件规定: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在各地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仍在企业工作,且原始档案记载清楚的,可分别按各地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国有企业固定工、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缴费办法和标准,补缴对上述人员开始实施统筹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实施统筹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因此,蒋先生可对照政策,初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补缴规定。若符合,蒋先生可向参保当地人社局行政审批部门按规定申请补缴乐山市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1987年3月)至1993年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如蒋先生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0833—2125500咨询。
让父母老有所养很简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13个缴费档次
市民葛女士的父母是农民,父亲今年58岁,母亲54岁,为了让两位老人老有所养,葛女士想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前段时间,她听说有一种可以一次购买的农村养老保险,是否有这类保险,该如何办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葛女士的父母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参保地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已年满45周岁的,应逐年缴费,允许其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不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他建议葛女士可以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办理参保手续。
外省工作想回乡发展别忘了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市民胡先生以前在省外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胡先生打算回到家乡工作,想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乐山来,他想了解该如何办理?是否有办理时间限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上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对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如不是转回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不转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待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地确定后,再对养老保险关系进行归集。参保人须到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其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有此类业务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及时拨打市人社局综合业务科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电话为
0833-2101933。
记者 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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