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满期限的还能领超龄人员也能申报
失业保险出新政策了,领满期限的还能延续领取,超龄人员也能申报!21日,记者从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获悉,此项政策为国家政策,乐山执行。针对新政策里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了梳理,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领满期限的还能延续领取
延续发放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延续发放范围
在乐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
延续发放条件
领取期满的当月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且未就业。
延续发放方式
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失业人员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领金期限、身份证信息、法定退休年龄自动筛选出领金期满的当月至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2个月,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延续发放时间
对经认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从次月开始续发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续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最长不超过11个月)。续发期间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续发失业保险金。
超龄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对象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申领方式
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并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说明具体原因);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选择线上或线下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领取标准、期限看过来
领取标准
按照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1320元/月;深度贫困县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即1485元/月。
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2年及以上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3年及以上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及以上不满8年的,可领取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8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及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现行规定和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比对社保信息系统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数据,符合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或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根据提示选择相应业务。
线下办理: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乐山市范围内就近的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2127592
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2124508
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3304678
沙湾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3447959
金口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2707115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5530148
夹江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5663450
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3737908
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4255037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4601262
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5277292
马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4526597
记者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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