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3个集体1名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乐山日报 2020-05-07 08: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薇)昨(6)日,记者从共青团乐山市委获悉,为宣传先进,激励全国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近日,共青团中央发布《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乐山市共有3个集体、1名个人获表彰。

其中,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乐山市中医医院团委获2019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团支部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中学高2017级1班的鲁仁沙彝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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