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税务局: 首笔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业务成功办理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陆军杰)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发布后,榆中县税务局迅速行动,11月1日,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对局内全体干部开展了政策辅导;11月2日,通过“非接触式”线上“云课堂”,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开展了政策及系统操作辅导;11月3日,通过钉钉召开局长办公会,迅速传达学习兰州市税务局要求,安排部署落实,力求尽快把延期缴纳税费的优惠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
“榆中县税务局第一时间就给我们推送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的公告。我们了解政策后,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延期缴纳税款,很快就办好了11月份的税费延期缴纳。”11月3日早上,榆中长虹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办税人员谢梅在成功办理了延期缴纳税费业务后说。
榆中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发展更为不易。作为基层税务部门,就是要抓落实,把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落细落到位,全力服务好县域内纳税人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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