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用遥感系统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 对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处罚

甘肃经济日报 2020-09-23 00:52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9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0月20日起,兰州市将启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处罚。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兰州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启用 10 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处罚200元。兰州市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有: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加油站旁、柳泉乡西新线公安检验卡口向东100米G109(京拉线)、晏家坪G212南出口(城南国际小区对面)、天水路北口御景东方小区门前、草场街街道大砂坪三运司加油站旁、榆中县和平镇柳沟河西坪村G312(沪霍线)成功学校对面、北滨河中路罗九公路公交站、北滨河东路欧洲阳光城小区向西200米处、西固城街道高压阀门厂小区门口、建西西路321号艾里克电气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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