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疫情期间不见面 矛盾化解在“云端”
【本报讯】“因为疫情,我们出门很不方便,但令我没想到的是,在家点点手机居然就达成调解协议,我要为贡井法庭大大点赞!”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贡井法庭负责人丁卫亮、书记员安兴通过“云端”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原告某公司负责人好评。
据了解,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对买卖材料款无异议,但对利息约定问题异议较大。原告主张被告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其利息损失,但被告辩解当时双方并没有明确书面约定,法院不应支持。经审查,在双方合同及欠条中,对“按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一项确无约定。通过耐心调解,原被告意见终达成一致并结案。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榆中县司法人员秉着‘战疫’不误结案的精神,从未停下过司法为民的脚步。”榆中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冰告诉记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零接触’解决纠纷,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通过一部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将庭审现场拉到‘云端’。面对着镜头里的当事人,法官耐心释着法理,讲着情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非常时期,榆中县人民法院按照防疫期间各项要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加大在线调解、微信调解、“互联网+”等办案模式力度,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率,用实招、求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诉讼服务“不打烊”,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司法服务两不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杨贵智特约记者白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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