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13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减轻经营压力

兰州日报 2020-02-14 03:17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杨贵智)日前,榆中县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13条措施。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鼓励技术创新、招商引资补贴、优化政务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针对性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减轻经营压力。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类办公研发用房的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房租损失由县财政承担。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减免税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因疫情影响对企业外贸出口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企业产品退货金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榆中县明确提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中国人民银行榆中县支行及辖内银行、金融机构结合金融政策和实际,以优惠利率政策给予金融支持,开辟“抗疫”绿色通道。同时,榆中县将发放企业技改补贴,对因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按设备投资额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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