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兰州市道德模范杨翠兰 用“孝”和“爱”支撑一大家人
在榆中北山,农家妇女杨翠兰用35年的春夏秋冬,同时担负着一名儿媳、妻子、大嫂和母亲的重任。她不仅抚养年幼的小叔子和小姑子,还抚养娘家一对失去双亲的侄儿侄女,其感人事迹在榆中县十里八乡广为传颂。
孝顺公婆的“亲姑娘”
自1983年结婚以来,杨翠兰就跟公婆生活在一起。1988年婆婆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后,杨翠兰先是在兰州陪着婆婆住院治疗了3个月,每天端屎端尿,擦洗身子。婆婆回家休养的4个月里,杨翠兰既要操持家中的几十亩地,还要照料病重的婆婆和一家老小。婆婆去世后,家族长辈做主分了家。年老体弱的公公被安排给了三弟,但是老人执意要让大儿媳杨翠兰照顾。因为给婆婆治病,原本就一贫如洗的家在分家时只分给了杨翠兰一家三口吃饭的3个碗,暂借住在别人家里的杨翠兰得知公公的心愿后,到处借钱盖起了一眼窑洞,征得三弟的同意后将公公接了过来。就这样,30年来她一直侍奉老人,从没叫过一声苦。
侄子侄女的“好妈妈”
杨翠兰有5个孩子,其中3个是亲生儿女,2个是2005年因弟弟家中发生车祸,留下的年仅3岁和5岁的两个孤儿。当时很多亲戚都说,她的家庭负担已经很重了,建议把孩子送人。杨翠兰于心不忍,将年幼的侄子、侄女接到了家中,付出了比自己孩子更多的心血抚养着两个孩子,这期间的辛苦可想而知。如今杨翠兰的3个子女都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村里人人羡慕并称赞她为“大学生母亲”。12年过去了,收养的两个孩子,一个正在读大学,一个刚刚升入高中。正在读大学的杨静说,“收养我们姐弟俩的大娘、大姑父,在我们身上付出的比他们的3个孩子还要多。在我们心中他们就是亲生父母。”
在苦甲天下的榆中北山,杨翠兰用35年的春夏秋冬,诠释着“孝”和“爱”。杨翠兰2017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同年荣获“中国好人”称号。今年1月,市文明委授予杨翠兰“第五届兰州市道德模范”称号。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于永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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