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形象工程关进制度的笼子
前不久,甘肃榆中县两座城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不仅县委书记王晓宁被停职检查,就连县城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未开建工程,也全部停建。住建部指出,榆中县属于国家贫困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2月13日《北京青年报》)
笔者认为,对形象工程的治本之策是把建设与花钱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进行前置约束。一方面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的相关法规、具体建设与改造的基本规范、决策程序和审查听证机制,约束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裁量空间,并用程序制约随意决断,用“共识决策”规避盲目决策、个人意志决策;另一方面完善公共支出权力的限制和程序化的约束,强化对资金预算管理与使用的监督与审查,从根本上遏制花钱随意的冲动。只有让那些违背政府公共伦理的基本建设,通过不了决策、立不了项、用不到钱,才会从根本上遏制形象工程的冲动,最终让乱象走向终结。
画里有话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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