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榆中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运行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军)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榆中县司法局立足“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整合力量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榆中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2个行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建成运行,全县238个行政村、4个社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榆中县积极安排部署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三级平台建设内容和标准。4月份以来,对全县三级平台建设开展进行了全面调研考察,为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榆中县以先建服务中心,后建工作站和工作室为工作思路,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原先的法律服务大厅改造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并设有引导台、服务区、等候区等功能区,配备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与窗口相配套的业务用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已投入使用。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以21个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个,打造建成规范化示范工作站4个,集多种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以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或司法行政工作室为阵地,在全县238个行政村、4个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力打造综合与专业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行政村(社区)民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
榆中县在建设实体平台的同时,整合兰州市17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榆中县3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力量,和全县行政村(社区)签订服务合同,全县238个行政村、4个社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统筹社区(村)主任、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进驻社区律师等力量相互分工担任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任务,规范平台运行,统一服务流程,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人员的综合利用和联动共享,为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242个,通过“线下”见面、“线上”联络的方式,让群众少跑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来,全县律师共办理案件268件,公证处现场公证8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54人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57件,调解成功949件,调解成功率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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