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发生意外伤害最高可理赔5万元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通讯员邵长榕)8月31日,记者从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暨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兰州市继续为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与去年的保险方案相比,今年将老人发生意外最高赔付提高至5万元,同时扩大了保障范围。
1去年全市理赔金额达625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兰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0.2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1.59%,高于全国、全省老龄化水平,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与现代保险业融合发展,2017年兰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委托中汇国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协助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范围内具有兰州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市民政局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运行一年来,全市已赔付案件1064笔,赔款金额625万余元,简单赔付率达121%。
去年,城关区已赔付案件和理赔金额占比最高:赔付案件383笔,占比36.00%;理赔金额181万余元,占比29.10%。七里河区已赔付案件194笔,占比18.23%;理赔金额91万余元,占比14.59%。榆中县已赔付案件123笔,占比11.56%;理赔金额125万余元,占比20.02%。
2今年老人意外伤害最高可理赔5万元
“将发生意外最高赔付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发布会上,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董怡介绍了2018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主要内容。相比于去年,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升级优化。
今年保险方案新增加的内容是,6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食物中毒身故,理赔金额增加1万元,共计给付4万元;80周岁老年人因交通意外身故,理赔金由原来3万元增加到4万元。同时,在意外伤害医疗补助方面,门急诊给付限额由去年500元优化升级为1000元/人,免赔额100元/次;住院费用补偿,免赔额100元/次,比例100%,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同时,凡是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的老年人,人保财险承诺,发生无责任第三方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除上述保障之外,依据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可再获2万元赔偿,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意外住院治疗保险金额可提高至3万元。
今年的保险方案与去年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保险服务期限由一年改为三年,这样可以让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保险公司的索赔流程、服务网点、受理报案电话等信息,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赔付及时到位老人更安心
去年12月,家住安宁区的杨桂芳老人因意外摔伤,花费手术费4万余元,其中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完后,仍需自费21968.13元。这对于月退休工资只有1030元的老人来说,仍是不小的负担。杨桂芳老人告诉记者,当得知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她立即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申请理赔。后经中汇国际工作人员协调,保险公司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标准,赔付了10000元医疗费和900元的住院津贴,领取保险补偿金后老人特别满意。
“今年7月份,我不小心右手骨折住院,门诊费、住院费等总共花费2300多元,政府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为我报销了全部花费。”家住城关区嘉峪关西路广福家园的习新林老人激动地说,他通过媒体知晓了兰州市民政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惠民好政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结果不仅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和接待,而且报销了全部花费,他内心特别感动,真心为市政府给老年人办的实事、好事叫好。目前,有更多像习新林这样60岁以上的老人,从兰州市民政局统一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受益。
另外,记者了解到,对长期在兰州居住的非兰州户籍老人,兰州市民政局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发了保费每份50元和100元意外伤害保险自愿购买险种。年龄放宽到45岁至99岁,最高保障金额分别达到7.1万元和11.8万元,解决了80岁以上老年人无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短板,进一步扩充了中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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