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法院—— 二次开庭夫妻言和法官欣慰
【本报讯】日前,榆中法院贡井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张某某与其丈夫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贡井法庭丁卫亮庭长抱着定能调和的心态在家事调解室里接待当事人。当天,被告向原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真诚的恳求原谅。原告当场书写了撤诉申请,被告亦主动当庭书写了保证书,双方牵手走出法院。
原来,在今年5月15日,该法庭就受理了此案。青城镇的村民王某某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要求与丈夫张某某离婚。今年6月12日,该案第一次在贡井法庭开庭,被告经法庭传票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丁卫亮因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已经了解到双方有两个孩子,年纪尚小,由其爷爷奶奶照料,所以一直抱着调和的心态。第一次开庭调解因被告的缺席以失败告终。
庭后法庭庭长丁卫亮及书记员安兴立即赶往被告家,经两个多小时后到达被告家中。被告拒绝离婚,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也拒绝出庭。不难看出,当事人仍旧缺乏法律常识,缺乏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思想。此时,工作人员努力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结合相关法律条文阐述不到庭应诉的后果,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严肃性。让被告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清晰的认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堂法律与思想讲堂有了成效。夫妻最终言和。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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