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公职人员 法院喊你10日之内申报财产
◎逾期仍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
◎对无视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机关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公职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西部商报讯 记者樊丽 5月22日,兰州榆中县法院发布《关于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简称《通告》)。记者了解到,凡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人民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或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的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人民法院将对其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及情节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纪委、监委、人社部门通报涉执案情,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逾期追责
限期10日内申报财产
据悉,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凡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机关单位(含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级基层组织、社区等)、公职人员,自觉到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如实申报财产。逾期仍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执行人必须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相关单位必须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对于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转移、隐匿财产、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有关财物等的,必须立即改正并积极协助。否则,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无视本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机关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公职人员,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凡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人民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或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的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人民法院将对其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及情节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纪委、监委、人社部门通报涉执案情,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担保贷款
公职人员成被执行人
记者了解到,榆中县法院受理的涉及机关单位目前未结案的执行案件有20件,涉公职人员未结案件有32案37人。主要案件类型以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侵权责任纠纷类居多。公职人员大多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或者跑路,成为被告。其中某局副局长担保数额高达600万元之多,某校一教师担保数额也近百万。公职人员成为被执行人主要原因分析有碍于情面为亲友担保、贪图小利、风险预判能力不足、有少部分人隐名参与经营活动等。
另外,单位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主要以村级基层组织居多。主要原因分析是有却无财产执行、新官不理旧账、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贷款审核把关不严,比如将贷款放至社一级,导致执行困难。而协助执行单位拒不协助的情形也是频现。像榆中县法院在执行涉及城关镇李家庄村民李某交通事故一案中,执行局2017年5月曾向该村村委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该村委会扣留牛某的土地补偿款16万元,但该村委会置法律文书于不顾,擅自向被执行人发放补偿款,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事发后,榆中县法院依法向该村委会发出责令追回财产通知书,并将此事通报给城关镇人民政府,但该村委会至今未履行协助义务。下一步,榆中县法院将依法对该村委会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追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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