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法院: 强制执行排除妨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兰州日报 2020-08-27 03:35 大字

【本报讯】近日,永登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彪回访执行现场,实地查看了施工现场,并与公司负责人交谈,询问施工进度。公司负责人说,自法院强制执行后,项目施工进展顺利,尽可能早日开业。王文彪给在场的执行人员说,执行工作要做实,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不能走形式,要解决问题。

原来,在2019年永登县法院对甘肃某牡丹公司与龙某等50余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决被告龙某等人立即停止对原告牡丹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的妨害。判决生效后龙某等人未履行,牡丹公司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次强制执行后,再未发生妨害,公司建设项目从6月开始得以顺利进行。

永登县法院将进一步排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办案中优化营商环境,以进一步贯彻执行省法院提出的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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