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再出鞘 重拳再出击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严正以待、多措并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三年,为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压倒性胜利,永登县检察院排除疫情影响,扫黑除恶工作按下“重启键”,将“深挖根治”作为年度总要求,利剑再出鞘、重拳再出击,专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截至目前,永登县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提请批准逮捕案11件30人,其中以涉恶团伙批捕8件25人,以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件4人。移送机关撤回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37人,以涉嫌恶势力团伙提起公诉5件27人,判决生效2件6人,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件6人,移送单位撤回2件4人。以上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坚持深挖彻查,共排摸发现2016年以来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34件,按有关规定移交省扫黑办和县扫黑办处理,均已收到核查回复。
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知晓率,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检察“两微一端”优势,积极宣传开展专项斗争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传统宣传模式,如电子大屏、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点等,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元化、接地气的扫黑除恶宣传,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深入乡镇村社为群众解疑释惑,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应用现场接受举报、举报电话、门户网站客户端、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智慧产品,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构建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坚持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完善工作联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等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成果。强化检察监督力度,通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公益诉讼等重要职能作用,在细化监督措施和质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线索质量;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从黑恶案件定性标准、证据标准等方面积极引导侦查,确保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侦查方向;审慎审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案件定性有分歧的及时向县扫黑办和省市院层报审批,通过县扫黑办召开案件联席会议和上级院的同步审查。着眼方向正确、于法有据、实践需求,精准对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向,确保侦查、起诉、审判达到认识统一和步调协调,确保案件不被拔高或降格处理,确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强力做好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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