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31批30件属实件已办结14件
(上接4版)120万吨/年重催装置烟气脱硝项目于2015年6月8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审〔2015〕-48号),2017年9月30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复〔2017〕160号);烷基化装置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8月2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复〔2017〕128号);火炬回收系统隐患治理项目于2011年1月31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发〔2011〕10号),2015年7月7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复〔2015〕2号);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球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于2016年1月29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审〔2016〕-07号),2018年12月29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函〔2018〕279号);300万吨/年重催装置、120万吨/年重催装置、烷基化装置、火炬回收系统、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球罐区)分别始建于1959年、1994年、1987年、1997年,建设年代无环境影响评价。
西固区于2019年8月1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炼油厂区北侧外设置3个点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检测点位的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检测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限值。同时陈坪街道对炼油区周边15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13户居民表示未闻到胶皮味、沥青味,两户居民表示该情况不属实。
该问题已办结。
24、受理编号2497:榆中县马坡乡马莲滩村4社村民张某某在该村四沟沟口旁的农民耕地及四沟两侧推平的山体上修建羊场,严重破坏30亩耕地和山体。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马坡乡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投诉问题中,张某喜在该村四沟沟口旁修建羊场的情况属实,张某喜的养殖场周边没有推填土的迹象,也未发现严重破坏耕地和山体的情况。该问题反映的养羊场实为榆中马啣山生态肉羊养殖场,经营者为张某某。该养殖场于2013年11月修建,位于马坡乡马莲滩村草坪社,2015年3月1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5年9月23日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关于该养殖场建设未占用耕地及山体的问题,经实地测绘,并套合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确定了该养殖场占用的地类均为天然牧草地,根据《草原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养殖场必须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但该养殖场未办理土地用地相关手续。综上,该养殖场占用的均为天然牧草地,未占用耕地,也未发现投诉所反映的30亩耕地和山体被破坏的情况。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对榆中马啣山生态肉羊养殖场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25、受理编号2499:永登县甘家沟镇老砖厂对面有一家生产PVC板材的厂子(名字不详),生产期间产生白色粉尘和刺鼻气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工信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苦水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该问题反映“生产PVC板材的厂子”为永登苦水东城人家杰义装饰材料厂,位于永登县苦水镇转轮寺村七社插花地,该加工厂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系个体工商户,现场核查发现,该厂主营PVC扣板生产,未取得发改、工信、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且生产经营活动与营业执照不符。经了解其生产工艺过程,搅拌机(用来搅拌树脂和钙粉)作业时会产生白色粉尘;刺鼻气味则由转印机(用胶水把花纹膜沾到PVC扣板上)粘贴用胶水散发产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已于2019年7月10日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43000元。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永登县工信局责令该加工厂限7日内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待其清理完毕后,实施断电措施。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责成永登县工信局、苦水镇待该加工厂设备、原料、产品清理完毕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严防非法生产活动死灰复燃。
26、受理编号2505: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社区西津东路458号全季酒店一楼全季足浴店夜间白色灯光光源太亮,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于8月12日晚8时对全季酒店存在的光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反映的全季酒店位于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58号,属于民营个人企业,经实地核查,该酒店一楼无足浴店,楼体两侧也未发现全季酒店足浴店,该问题反映的光污染源应该是全季酒店门头招牌字灯光,此门头发光字在23时左右关闭。兰州市城管委与七里河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全季酒店负责人因该门头招牌字灯光关闭时间晚,造成光污染,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根据《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第十条通用规定第四款照明要求的规定,要求该店负责人调低灯光亮度,并按规定每晚21时必须关闭灯光。8月13日22时,兰州市城管委及七里河区城管局再次现场督查,全季酒店门头发光字处于关闭状态。今后,兰州市城管委一是加大对全季酒店门头发光字关闭时间的监督巡查力度,确保按时关闭门头发光字。二是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光污染源的巡查力度,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确保城市空间环境生态环保,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同时,对该处光源污染进行“回头看”,确保群众满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得到群众的认可。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正确、规范使用灯箱广告和发光字,在美化亮化城市的同时,确保不造成光污染。
该问题已办结。
27、受理编号2510: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至阿干镇镇政府沿线路段开发了大量居民小区,这些小区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雷坛河,致使污染雷坛河地下水,且这些污水最终汇入黄河。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雷坛河位于黄河南岸,属城市洪道,又称水磨沟。源于榆中县马啣山北麓,汇集榆中县马啣山与兴隆山之间马坡、银山两乡山区水流,向西北流入七里河区,经阿干镇、八里镇、西园街道流入黄河,兰州市水务局经现场调查核实,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至阿干镇镇政府沿线路段有居住小区、学校和单位等,其中居住小区约20家,学校1所,福利院1家,部队1家,地质队1家,公共厕所2处,分别属于西园社区、五里铺村、八里窑村、崖头村、后五泉村和二十里铺村,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排放点有30处。以上小区和单位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雷坛河,最终流入黄河。2019年,根据兰州市政府安排,由七里河区政府负责实施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对雷坛河沿岸小区、医院、养老院、学校、部队、公共厕所等人口集中的区域,按照分散就近处理达标排放的原则,建成24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合计安装各种型号设备30套)。目前,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现已开工23处,土建及设备安装完成13处,已经投入运行的有2处。今后,兰州市水务局积极协调推动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七里河区政府正在抢工期、抓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下一步,兰州市水务局将协调七里河区政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整改,彻底解决雷坛河污水乱排问题,确保洪道内长治久清。
28、受理编号2516:七里河区晏家坪晏北人家小区东侧150米处人行道路面未硬化,刮风时扬尘严重。另小区门口有一条甘肃省储备局534储备仓库铁路,火车经过鸣笛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七里河区晏家坪晏北人家小区东侧150米处人行道路面未硬化,刮风时扬尘严重”的问题:经查,该条道路实为晏家坪北路,为东西走向,总长1600米,由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和七里河区住建局以晏北人家小区西侧铁路道口为界分段管理,晏北人家小区门口东侧长约150米未硬化人行道属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管理。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处150米人行道未硬化,在大风天气时出现扬尘现象。针对扬尘扰民的问题,一是七里河区住建局立即向兰州市政服务中心致函,建议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板砖铺设,解决居民出行问题,消除大风天扬尘现象;二是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该路段未完成人行道板砖铺设前,由晏家坪街道督促晏北人家物业和辖区环卫物业切实加强该区域洒水作业频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关于“小区门口有一条甘肃省储备局534储备仓库铁路,火车经过鸣笛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七里河区晏北人家小区门口的铁路专运线属甘肃省储备物资局534处及周边货物仓储拉运货物专运线,专运线与晏家坪北路交叉通行,交叉道口位于晏北人家小区东西两侧,紧邻部分居民楼院。该专运线拉运货物机车属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管辖。在专运线日常拉运货物过程中,为拉运机车有序、安全的通过城市干道路口和居民居住区,有效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第382条、383条规定,拉运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实施鸣笛警示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对铁路周边紧邻居民小区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影响。由于该问题与第4批135号转办件反映情况同属一条线路,反映事项相同。七里河区政府已于7月18日致函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函请解决该问题;2019年7月19日,七里河区收到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机务段回函,一是对全段范围内所有内燃和电力机车风笛改为电喇叭,有效较低鸣笛产生的噪音分贝;二是自2019年7月18日20时起,兰阿支线534专用线夜间作业取消鸣笛,采取有效措施改变鸣笛要道还道制度,通过无人看护路口时,必须停车并瞭望低速通过;三是强化机车乘务员责任担当,要求在不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不得鸣笛,积极为铁路周边居民创建一个安静祥和生活环境的同时,有效防止和杜绝铁路交通事故。下一步,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积极联系兰西机务段,建议兰西机务段继续落实好函复七里河区相关降噪事项,有效降低机车运行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积极联系兰州市市政工程政服务中心,尽快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板砖铺设,彻底解决扬尘问题;同时,加大对周边楼院居民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拉运机车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实施的鸣笛警示作业标准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铁路机车安全运行的技术规范认识,真正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29、受理编号2518: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畅家巷东太小区临街楼一楼尕兰郎牛肉面、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面食,这些餐厅后厨窗户朝向小区开放,油烟扰民,且尕兰郎牛肉面排烟管道漏油,污染小区环境。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尕兰郎牛肉面、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面食进行现场核查,尕兰郎牛肉面油烟净化和烟道设施齐全,但因开启后窗油烟扰民;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店两家皆因烟道不密封造成油烟扰民。根据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店进一步完善油烟净化设施,修缮油烟排放管道并将后厨窗户与排烟管道进行密闭,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并由该店负责人签写承诺书,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尕兰郎牛肉面定时清理油烟排放管道和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由该店负责人签写承诺书,避免油烟现象发生。其次现场执法人员对三家店负责人宣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目前,一号小厨的油烟净化设施已更换完毕。三家店作出承诺,将靠近小区内烟道、后厨窗口密封,杜绝油烟扰民现象再次发生,保证小区内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30、受理编号2524:2019年8月9日下暴雨时,将西固区达川镇宽沟1号(达川镇政府旁边)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冲出围墙外,导致周边马路、街道黑水横流,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西固区政府立即组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市场监管局、达川镇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于2019年6月18日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兰环审〔2019〕023号),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达川镇宽沟1号(达川镇政府旁边)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处达川镇达家台109国道以南的宽沟,租用兰州三融新能源有限公司闲置场地生产经营,距镇政府5公里,周边两公里以内没有村民居住。该单位废旧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目前仅建成年产200吨聚酯塑料生产线,现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现场检查时发现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堆放了少量的生活垃圾,该公司院外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和黑水横流现象。达川镇政府、兰州市生态环境西固分局要求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对院内存在的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该问题已办结。
31、受理编号2526:(1)城关区通渭路兰州市委黄河对岸北滨河路黄河边有一个茶园(只有一个茶园、名称不详),每日21:00-22:00将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在黄河内,污染河流。(2)城关区南滨河路中山桥向东500米处兰州市水文站一层对外租赁经营茶楼(茶楼名称不详)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倾倒在黄河内,污染河流。
此问题经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经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查证,城关区通渭路兰州市委黄河对岸北滨河路黄河边茶园为陇乡情茶楼,由傅某义经营。该茶楼生活垃圾由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每日20时至20时30分清运,并提供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发票。餐厨垃圾收运与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收运协议,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5日至今受黄河水位上涨影响该茶楼餐厨垃圾产生较少,与阿波罗大酒店餐厨垃圾一并回收,统一由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收运。
(2)城关区南滨河路中山桥向东500米处兰州市水文站一层茶楼为水文站茶楼,系宋某个人租赁水文站场所开设。该茶楼生活垃圾由宁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每日17时至18时清运,并提供了垃圾清运协议。该茶楼未经营餐饮,无餐厨垃圾产生。
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两处茶楼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个别游客将茶水倒入黄河现象。两处茶楼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均按规定统一收运,不存在将垃圾倒进黄河的情形。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下发通知,责令经营户禁止将垃圾倒入黄河,同时做好管理、宣传工作,要求游客不得将垃圾、茶水倒入黄河,污染河水。针对陇乡情茶楼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到期未及时续签问题,要求陇乡情茶楼立即整改,及时续签了《兰州市(城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同时,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沿线摊点进行规范整治,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
今后,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辖区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常态化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二、8月10日第29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10日交办兰州市的第29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0件。
1、受理编号2274:安宁区蓝科路中海广场小区向西10米处众邦电缆集团(主要生产电缆),每日06:00、22:00、00:00生产时,排放出一股类似橡胶烧着的味道,气味刺鼻。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第29批2274案件后,安宁区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承办该案件。经核查,该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中所述“安宁区蓝科路中海广场小区向西10米处众邦电缆集团”注册名称为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该公司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0年2月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对《兰州众邦集团电线电缆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甘环建发〔2010〕13号),2011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监管部门严格加强检查与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16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兰州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共向安宁区交办关于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废气、噪声扰民信访投诉问题3批3次,分别是:第三批56号“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污染环境”;第七批185号“安宁区福兴路中兴小区北侧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排放恶臭味气体、强烈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公开该公司环评报告的问题”;第十批430号“安宁区福兴路中兴小区北侧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每天晚上烟囱冒黑烟,且有刺鼻的气体散出,严重污染环境”。接信访投诉问题后,安宁区责成原安宁区环境保护局开展核查办理工作,经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群众信访投诉的废气主要来自炼胶车间(橡缆车间)、PVC电缆料生产车间(PVC车间),根据该公司自测及监督性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臭气排放低于限值,但排放气味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群众信访投诉的噪声来源于该公司东南方向锅炉,紧邻中兴小区敏感点,2016年12月9日,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针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安宁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原安宁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2月11日现场对该公司PVC电缆料生产车间、橡缆车间进行了检查,该公司按要求对活性炭进行了更换;二是2016年12月12日至15日,原安宁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气体连续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三是区政府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环保工作,改造环保设施;四是刘家堡街道办事处、福兴路社区负责,联合企业、环保部门逐一入户到中兴小区,下发《告中兴小区居民书》,做好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五是将该公司环保内容、批复验收、检测报告向群众进行公开;六是对区环境监察局监察原三中队队长刘祖军进行了诫勉谈话。该信访投诉问题已于2017年1月6日办结,并上报办结报告。
为持续做好后续工作,2016年以来,安宁区政府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切实加强监管和检测,督促企业制定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影响。在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的督促下,该公司先后对碱液吸收塔喷淋管和喷头进行了更换;对塑料车间废气排口进行了住宅区远端迁移(向西100米);对PVC投料口集尘罩直径由原来的0.8米加大到1.2米,长度由原来的0.6米加长到1米;对活性炭吸附装置按照使用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了改造;对炼胶工段老旧废气排筒进行了更换,最大限度降低工艺废气扰民。对碱液吸收塔升级改造,采用低噪音风机并进行封闭降噪;对除尘器风机及烟囱安装消音器,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扰民。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在日常的检查中要求该公司强化管理,提高企业自测和监督性检测频率,定期督促该公司按时投加药剂更换活性炭,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以上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气味问题仍然存在。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安宁区积极督促该公司于2018年启动PVC车间等异地搬迁工作。目前该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的新址项目正在建设中。
2019年3月,与该公司毗邻的中海广场商住小区建成并陆续入住,成为新增的环境敏感点。此次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类似橡胶烧着的味道”问题是指该公司电线车间、电缆车间、PVC车间和橡缆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其中,电线车间、电缆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为非甲烷总烃,PVC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有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橡缆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为粉尘及橡胶气味。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2019年5月20日、6月28日、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毗邻的中海广场北侧、中兴厂家属院内空气中的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4月至今,该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自行委托检测,截至目前共委托检测6次,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019年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公司PVC车间、橡缆车间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废气处理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除尘器布袋清理更换、片碱投放及活性炭更换台账记录健全。7月18日,安宁区政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快异地搬迁进度,并要求在此期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更加严格、标准更高的技术改造方案,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该公司已制定《技改方案》,并书面承诺于2019年底前将PVC车间搬离该敏感区。
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公司对电线车间、电缆车间及橡缆车间收集后的废气加装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厂界东南侧、东北侧、南侧、西侧、北侧空气中的硫化氢、氨及恶臭气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
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
7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向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环保工作的通知》(兰安环发〔2019〕14号),要求该公司对工艺废气进行深度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废气异味。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理,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自动化、负压收集等技术改造。
为了充分做好该公司周边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工作,2019年7月22日19:30,安宁区组织召开由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法律专家、环保专家等参加的恳谈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解答有关问题,最大限度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督促该公司回应群众关切、加快解决问题。
7月2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及邀请的行业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关于兰州众邦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要求该公司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技改方案并加快实施。
7月29日,安宁区政府在邀请专家会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解决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废气噪声扰民问题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组织技术指导组对该公司环境问题进行会诊,督促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并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机制,坚持推行绿色标准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和信访联络机制。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月30日下午,安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再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就该公司综合治理方案和时限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8月1日,该公司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的要求,制定了《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提升方案》《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环境提升的承诺》,该公司承诺将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将督促该公司以区域废气检测结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联系,随时公示公开进展情况和检测结果。
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按自行制定的
环境提升方案时间节点完成电线分厂、电缆分厂、特缆分厂、橡缆分厂环保设施安装场地筛选工作及各个接口是否完全密封的排查工作;已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油烟式净化设备和催化燃烧设备的采购计划申请。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信访投诉问题未办结。下一步,安宁区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严格按照该公司制定的环境提升方案,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整治措施,并跟踪督促企业加快异地搬迁进度,有效解决气味扰民问题。
2、受理编号2281:(1)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和顺雅居小区以东(该区域本为拱星墩村的基本农田、菜地及果园)有搭建的简易板房和窝棚,用于废品收购、小作坊加工经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没有正规的上下水、排污等设施,小作坊将废水、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环境脏、乱、差,且由于道路未硬化,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严重影响环境卫生。(2)该区域流浪狗较多,每日晚上狗吠声扰民。(3)该区域设立的两个垃圾箱容量较小,清理不及时,造成垃圾堆积成山、臭气扑鼻、污水横流等情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4)该区域有十几家废品收购点,垃圾遍地,尤其是有输液瓶、药瓶等医疗垃圾和废电池等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反映问题(1):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城关区安排拱星墩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查看。经核查,和顺雅居小区以东区域不属于基本农田,属水浇地,没有进行路面硬化和上下水设施铺设,不存在小作坊生产作业。1995年,因水利灌溉设施损坏,承包户自行修建房屋、仓库、简易棚房,并出租给废品回收和货物储藏者,存在车辆行驶产生扬尘和环境卫生脏、乱问题。
反映问题(2):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城关区安排拱星墩街道、拱星墩执法中队现场核查,该区域内无流浪犬,有部分居民家中饲养宠物犬。
反映问题(3):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城关区安排拱星墩街道在和顺雅居东侧村民居住区设立垃圾箱,用于焦家湾南路东侧村居民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反映问题(4):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城关区安排拱星墩街道、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对该区域6家废品收购点进行核实,经营场所存在废品随意堆放、环境卫生较差。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反映问题(1):拱星墩街道对和顺雅居东侧路面进行及时清扫,对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清运,并增加垃圾桶,引导居民定点投放垃圾。
反映问题(2):街道联合拱星墩执法中队对焦家湾和顺雅居东侧区域流浪狗进行巡查检查,对村居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要求居民对自家宠物犬进行圈养。
反映问题(3):拱星墩村街道在和顺雅居东侧居民区增设垃圾桶,加强清扫保洁和清运力度,按照“垃圾不落地”要求做好垃圾箱周边日常巡查,避免垃圾箱外暴露垃圾。
反映问题(4):区商务局对和顺雅居东侧牛家海1家有证经营户下发《商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表》,对“地面脏乱差、物品乱堆放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关门停业,于2019年8月30日前搬离”,对其余5家无证经营户,街道联合执法、商务部门进行取缔。区卫健局对废品收购站点内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未发现废品收购站内有输液瓶、药瓶等医疗垃圾。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反映问题(1):该问题未办结。拱星墩街道将从2019年8月13日起开始为期两周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加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反映问题(2):该问题已办结。拱星墩街道将加大该区域文明养犬宣传工作,联合拱星墩执法中队开展流浪狗日常巡查、捕捉,避免狗吠扰民。
反映问题(3):该问题已办结。由拱星墩街道对焦家湾和顺雅居东侧设立垃圾收集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消除垃圾臭气扰民问题。
反映问题(4):该问题未办结。拱星墩街道将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公安城关分局等部门,定于2019年8月30日前全面取缔焦家湾和顺雅居东侧5家无证废品回收站点,拆除废品回收站点自行搭建的简易棚房、窝房,彻底解决该区域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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