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兰州晚报 2019-06-24 03:24 大字

6月23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执行新政策——根据兰州市统计局发布的兰州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全省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数据进行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且最高不超过2018年度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月平均工资(7131.25元)的3倍,即21393.75元,最低不低于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市新区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为1620元,永登县、榆中县和皋兰县为1570元;自由职业者最高基数不得超过21393.75元,最低不低于7131.25元。

在缴存比例方面,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的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已开户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按中心规定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自由职业者缴存户的缴存比例仍为10%-21%之间,由缴存者选择申请,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文瑞

新闻推荐

永登县制造业搭上减税降费“顺风车”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特约记者陈涛)近期,永登县减税降费的效应在实体制造业方面更加明显,经济增长的成本逐步降低,水泥生产行...

永登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永登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